,说实话在他们身上真的学到了很多。
他穿这里找到钱宝宝后,就琢磨他在这里要如何生存。
种地这个真心不适合他。
面朝黄土背朝天,一年累死累活可能连肚子都填不饱。
孙家在他小时候就是这样的状态,孙家这几年能吃饱饭了,还是因为他们哥三都长大能帮衬家里了。
至于走科举就更不用想了,他那时看孙家这么穷,都没好意思开口提想读书的事。
这几年总在外面跑,也算是把这里的字认差不多了。
大景朝的字接近于繁体字,一开始他也是连猜带蒙的认,后来时间长了自然记住了。
至于写就不行了,以前他就没练过毛笔字,在这里更没机会练。
最后决定经商,就算没本钱也可以慢慢赚。
现在他算是积累经验吧。
所以他现在虽然每天往出跑,但隔几天都会给刘氏拿回来些钱,算是误工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