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羊,宰羊,把那老山羊宰了,十年的老羊宝,给管事老爷端上来……”
“这城里大大小小血食帮的伙计,哪个回寨子不风风光光的呢?”
“别介……”
每年开春前,他们就要提前派管事下来,勘探肉山,估算份量,再定好从哪里招多少工,在哪里扎营,又确定回运路线,该修路修路,该补桥的提前补好了桥。
一来二去,每一环都与周围寨子息息相关,毕竟,虽然不是人人都能割肉,但帮着运东西,粜粮,采山草,也都是赚钱的门路。
这一打开,就看到了周大同一脸焦急兴奋的站在门口:“都什么时候了,你还睡呢?”
周大同兴冲冲的便要进屋子里,却临迈步又停下了,小心道:“你家养的小鬼不在吧?”
……好办法,而且还带着股子任性的劲!
再三跟周大同保证了不会迟到,让他告诉二爷放心,周大同这才小心翼翼的把自己藏在怀里的一碗羊蹄子留给了胡麻,自己又兴冲冲的跑回去跟着蹭吃蹭喝了。
而近几年在大羊寨子周围采割肉山的,都是一个叫红灯娘娘会的血食帮,寨子里的人叫惯了口,都习惯称其为娘娘会。
“胡麻哥,在这里,快来!”
“啊……”
周大同愣头愣脑的,把昨天夜里听来的话夸赞了起来:“人家是正经谋食的。”
如此一说,胡麻倒是渐渐明白了这些血食帮在这个世界的定位,不再多言了。
“今年呐,咱红灯会,准备开坛了。”
这管事也苦笑道:“这也没法子,青太岁去年刚割过一茬,今年不多,最可气的是血太岁,我转了几天,竟是一点也没见着。”
所以每年,血食帮的管事下来,周围寨子都是争着抢着招待。
当然了,这管事人倒也不敢乱说,招了底子差的人进去,耽误收成事小,一旦被邪祟侵了,回头作起邪来,影响了其他正干活的人,却也会是个大麻烦。
却不料,这一出了寨子,却发现寨子里的男男女女都来了,三三两两往二爷那庄子处赶去,有人挑着扁担,有人拎着板凳,瞧着倒是跟逛庙会似的热闹。
好嘛……
其他只是末节,等拜了太岁,寨子里有多少少年能被选上去割肉,才是大头。
胡麻诧异的让开身子,让他进屋:“怎么了?”
胡麻刚出了寨子,就见周大同正站在了不远处的林子边向自己招手。
……便是婆婆活着时,胡家在这寨子里,其实也是边缘?
“……”
“那是,那是。”
说着,见酒至三巡,便也试探着问:“这次,咱打算招多少人?”
寨子里锣鼓喧天,热闹非凡,但胡麻却已躺在了床上,默默的行功,准备睡了。
“……”
胡麻走了过去,惊讶道:“怎么这么多人?”
婆婆已经去世,对这寨子里的人来说,自己不过只是一个与这寨子不沾亲不带故的独苗苗,算是边缘人里的边缘,又或者说……
他本就有意离开,便也一直没刻意与寨子里的人结交,只做自己的事罢了。
“咚!咚!咚!”
“咱们撞大运了,有机会进城了!”
“这攒几年,在城里弄个宅子,娶个婆娘,可不就出人头地了?”
周大同急忙进了屋,转身把门关上,旋即兴奋的向胡麻道:“好事咧……”
“估摸着,也就只有白太岁还在,但也不需那么仔细了。”
老族长笑的脸上皱纹倒跟橘子一样,殷勤相陪,还吩咐着:“让孙寡妇来。”
老族长听着,心里有些遗憾,却也没什么办法。
“咱们寨子里,跟着血食帮拜太岁,那一年才能赚几个钱?但这次,一旦被管事挑上,进了娘娘会里做伙计,那可是每个月都能拿钱呢,况且还能学本事,还有血食供养着。”
原来是进城打工,不是混黑社会啊……
他深呼了口气,与周大同一起,向了自己这守岁人的希望走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