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猎,目标距离最多只有几十米,只要瞄准之后保持枪口稳定,基本上都能命中。周庆眼力好,手也稳,所以上手很快,打了几枪过后,枪法已经很不错了。
刚学会打枪的周庆瘾头很大,拉着周洪强和阿邓才在山里转了大半天,收获了几只山鸡和几只野兔,一直到天快黑时才回到营地。
他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开枪的那种感觉,回到营地之后还在回味,子弹出膛那一瞬间的紧张和期待,慢慢熟悉之后觉得每一次扣动扳机都很刺激,然后就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愉悦。
枪代表着暴力,难道喜欢枪真是男人的天性?又或者说这是一种宣泄?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站了半晚上的桩过后,周庆已经将种种感觉全都抛到了脑后,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这才是一个真正的修行人应该有的心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