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跳绳,围着小雨,怂恿小雨拆开跳舞毛毛虫。
任晓研在窗户上看着秦晓歌陪着小雨玩橡皮泥,玩荡秋千,跷跷板,带着她玩了一下午,李秋雨觉得今天是最幸福的一天,因为父亲不光给她买好玩的跳舞毛毛虫,也不是玩荡秋千,而是父亲终于将她放到脖子上,抗马肩,也就是让孩子骑在脖子上。
“谢谢你,小雨今天太开心了,好久都这么兴奋,一下午都能听见她笑声。”
小雨在家里睡觉,秦晓歌开着车带着任晓研前往百货公司给小雨买鞋子。
秦晓歌看着她五官精致,一张脸就像老天爷精心雕琢的艺术品,没有一丝丝瑕疵。
尤其是一双灵动的眼睛,让人记忆深刻。
气质温雅,有种为人母的人成熟韵味,又有一种少女的体香。
天赐极品。
这种女人,生来就是征服男人的,让人沉迷。
“那个李敢是不是有些浑,那么早就和女人偷尝禁果,还对女儿不闻不问。”
任晓研笑了笑,“像他这样出身在蜜罐里面的男人,在外面沾花惹草,不是很常见的吗?我都亲眼看见他和社会上女人勾搭,人又很笨,被人下套骗钱更是常事,以前他爸爸妈妈给他擦屁股,现在他奶奶给他擦屁股,迟早会出事的。”
就在秦晓歌打算开车送她回去的时候。
一辆银白色的尼桑在秦晓歌身边停下来。
车窗落下,一位带着银丝眼镜,带着双狮手表,长得五大三粗的男青年上下打量任晓研,浑然不在意坐在他旁边漂亮的女伴。
“这不是李少,嘿嘿,这就是你老婆吧!择日不如撞日,让你老婆陪我一晚,几千块钱的欠债我就算了。”
“你说什么?再敢瞎说,我打断你的第三条腿。”秦晓歌很不高兴这个色鬼猥琐地看着任晓研,将她下意识护在身后。
“怎么?亲口答应的事也想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