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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我叫阿元

    我叫沈逸元,
    是一个废物。
    同学们都叫我阿元,青春期的我身高只有一米五三,头顶只能到同班女生的眉毛。
    我长得也不好看,瘦弱的身躯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四肢纤细而无力,胸膛平坦,肋骨清晰可见,我没有任何肌肉线条,脖子细长,头颅小巧,面部轮廓模糊,五官不够突出,头发稀疏而柔软,像是一片片细细的绒毛……
    除此之外,我的学习成绩也不好,我的脑袋好像天生愚笨,别人背三遍就能记住的单词,我需要背十几遍。
    我没有任何特长,没有任何优点,也没有任何朋友。
    综上所述,
    我是个废物。
    ……
    但是从我捡到那副竹简起,一切都不一样了。
    我记得很清楚,
    那天下着朦胧的小雨,我去郊区的河堤给父亲送饭,雨水打湿了土地,使得一切都变得模糊而朦胧。一切都被雨水笼罩,我仿佛置身于一幅水墨画中。
    回来的路上,
    我在竹林里看到了一抹白色的东西,我走过去捡起了它,是一幅竹简。
    这副竹简的外表很奇怪,它的上面没有一个文字,而且白的不像话,哪怕是沾染了雨水的泥土,也没能将它弄脏。
    我把竹简带了回去,打算晚上做饭生火的时候当柴火用。
    然而,
    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这幅竹简居然不怕火,烧了十几分钟,它依然是那么的素白,将所有的黑色与污秽隔绝于外。
    我没敢把这竹简的事情告诉其他人,只是悄悄的把它藏了起来。
    ……
    第二天,
    班上新转来了一个女孩子,她叫萧云絮。不过我并没有在意,因为我的世界不会因此而改变什么。
    后来有一天,
    体育委员的钱丢了,他们诬赖我偷了钱,就因为我是体育委员的同桌,仅此而已。
    更可怕的是,
    我没办法为自己证明。
    因为只有我没有朋友,所以在丢钱的那个时间段,没有人知道我去了哪里,也没有人可以为我作不在场证明。
    我以前总觉得,自己一个人也挺好的。但此时此刻,破天荒的,我人生第一次开始恐惧“孤单”这个词语。
    ……
    “我能为他证明。”
    没有任何一个词语,能够形容我听到这句话时的心情。
    上帝啊,
    老天爷啊!
    到底是谁开口救了我?
    我曾经看过一部小说叫做《上帝是女孩》,曾经我嗤之以鼻,但现在我信了。
    原来上帝的声音,
    真的是女孩子的声音?!
    ……
    萧云絮救了我,
    她说丢钱的那个时间段里,她恰好看到我在操场上看小说。
    “女生替男生证明清白”这种剧情,放在小说里无疑很狗血和烂大街,可如果是放在现实中,我只能说……
    泰裤辣!
    从那天起,
    我开始留意萧云絮。
    平心而论,她长得并不好看,雀斑、矮胖、自卑、敏感、沉默寡言……说句心里话,倒是和我很像。
    但是,那又如何?
    可是她是上帝哎!
    ……
    和我一样,
    萧云絮也没朋友。
    但看得出来,她远远比我有上进心。
    她每天晚上都跑步,想让自己瘦下来;为了消除雀斑,她用尽了偏方;为了提高学习成绩,她凌晨5点就起床……但天不遂人愿,努力在天赋面前,提鞋都不配!
    有的人生来就是主角,
    有的人生来为了衬托主角;
    我唯一的爱好,就是看小说和写小说。小说中的npc就是为主角而生的,我觉得我也一样。
    ……
    还记得,
    那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晚自习。
    我在白色竹简上写下了我新构思的小说开头,女主的名字我用了萧云絮;至于男主的名字,当然是用了我自己。
    在我创造的世界里,萧云絮是一名倾国倾城的绝世美女。
    雀斑?不存在的!
    她的身高?至少也得1米75!
    她不是最讨厌胖吗?那体重就设定为90斤,多一斤都不行。
    嗯……她应该喜欢什么颜色呢?
    白色吧!
    男主第一次见她的场景,就设定在秋高气爽的深秋!学校的枫树林下面,一地落叶,踩起来沙沙响,她穿着米白色的连帽卫衣,纯白色的帆布鞋。
    必须下着朦胧的初秋小雨,
    那样才有意境!
    她撑着一把雨伞,向男主问道:同学,你是在看我吗?
    ……
    “同学,你是在看我吗?”
    秋天的细雨如同细丝般轻盈,像是天空中的精灵在跳舞。
    望着眼前的少女,我惊呆了。
    这真的是萧云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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