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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首战(四)

    “阿哇,阿哇哇……”
    见大秦骑兵把几百百姓救走,哥布林纷纷大喊了起来。
    “咕呜呜……”
    这时,一阵号角声响起。
    本来还有一些混乱的哥布林纷纷开始向前冲锋。
    哥布林的号角声,贏骞自然也听到了。
    哥布林虽然看上去乱糟糟的,但是,哥布林作为一个智慧种族,其实也是有指挥的。
    哥布林是以族群为单位在一起的。
    一个族群少则有几万,多的则可以达到几百万。
    而每一个哥布林族群都会有一个大脑,专门指挥这个族群的哥布林。
    所以,哥布林有指挥,丝毫没有什么意外的。
    而看着不知道是因为人质被救走,而恼羞成怒,还是想趁骑兵出击回撤的时候,阵型松动,发起进攻,哥布林发起了全面进攻。
    三万多哥布林宛如一道绿色的洪流一般,向大秦军队的阵地发起了冲锋。
    看着正在冲过来的哥布林,贏骞下令道。
    “炮兵持续炮击,告诉所有人,在哥布林到达铁丝网区域前,不能开火。”
    “诺!”
    贏骞不打算过早暴露自己这边的火枪,拥有八百米有效射程。
    所以,打算等哥布林进入铁丝网区域以后,再让士兵开火。
    其实,贏骞也是想实验一下,铁丝网对于哥布林有没有效果。
    虽然说,在地球 铁丝网早就已经证明了其对步兵的影响。
    但是,这里毕竟不是地球,贏骞现在面对的也不是人类,而是哥布林这种生物。
    谁知道铁丝网会不会对哥布林没有什么作用。
    因此,贏骞想看看铁丝网对哥布林的效果。
    当然,贏骞敢这么干,主要还是因为,这次出现的哥布林数量不多。
    三万多哥布林而已,以目前,贏骞麾下拥有的兵力来说,八千多三万,还是没有问题的。(从百姓里面又召集了两千多人。)
    哥布林虽然想要追上骑兵,但是哥布林的小短腿固然频率高,但是奈何太短了。
    就算哥布林的双腿以最快频率运动了,可惜的是,人家马匹一步足够顶的上哥布林好几步了。
    所以,哥布林注定追不上骑兵。
    当大秦骑兵带着被救百姓回到阵地的时候,哥布林距离大秦军队阵地还有起码八百米的距离。
    贏骞见哥布林还在靠近,于是决定,给哥布林加一道菜。
    “通知炮兵,换榴霰弹!”
    阿姆斯特朗炮可以使用三种炮弹,分别是普通的带延时的爆破弹,榴霰弹,实心弹。
    之前炮击,使用的是爆破弹,而只哥布林进入八百米这个范围以后,贏骞便命令炮兵,使用榴霰弹。
    榴霰弹是一种弹壁薄,内装火药及小钢珠或钢箭、钢珠等的炮弹。
    弹头装有定时引信,能在预定目标上空爆炸或者击中目标后爆炸,可以对敌方有生力量进行较大的杀伤。
    而目前,大秦军队装备的榴霰弹,是装有钢珠的榴霰弹。
    “换弹!”
    炮兵们把榴霰弹装进火炮,调整火炮数据。
    “放!”
    “咚咚咚……”
    此次,发射榴霰弹是二十磅阿姆斯特朗野战炮。
    这些榴霰弹采取的是定时引爆。
    当这些榴霰弹飞到距离地面五六十米的时候,延时引信将炮弹内部的火药引爆。
    “轰轰轰……”
    只见哥布林的上空,出现了几十处爆炸。
    这些爆炸虽然不像爆破弹一样,可以通过破片和冲击波,对哥布林造成杀伤,但是,榴霰弹内部的钢珠却造成了比破片和冲击波更加可怕的杀伤。
    每一枚榴霰弹内部,都有数百颗钢珠。
    这些钢珠在半空中爆炸,将一颗颗钢珠变成可以贯穿血肉的子弹。
    数百颗钢珠直接将一片区域变成了死亡之地。
    每一颗在半空中爆炸的榴霰弹,都可以直接将一片区域内的哥布林清空。
    固然榴霰弹的钢珠杀伤力没有爆破弹的破片强悍,可足够摧毁哥布林的血肉之躯了。
    而因为在距离地面至少五十米的高度爆炸,榴霰弹的杀伤范围非常广。
    一炮下去,至少几十平方米都笼罩在榴霰弹的杀伤范围内。
    大量哥布林直接被榴霰弹夺去了生命。
    贏骞通过望远镜,清晰的将榴霰弹造成的杀伤效果看在眼里。
    看着每一发炮弹都可以夺去几十只哥布林的性命,贏骞终于知道,为什么火炮会有战争之神这个称号了。
    如果不是因为炮兵人数过少,导致贏骞麾下的军队,火炮只有七十门。
    如果炮兵更多一些,恐怕只靠火炮的炮击,就可以把这三万多哥布林全部消灭干净。
    一千五百米的距离,以哥布林的速度,起码需要花费十分钟。
    十分钟时间,足够一门阿姆斯特朗炮发射十几次了。
    虽然阿姆斯特朗炮的杀伤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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