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
血雨魔尊称号的由来有两个。
“明……明白了。”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道理,难道你不懂?”
看着魔尊那落魄虚弱的模样。
他已经翻看了许久的那本剑经,散发着一阵阵的幽香。
让他整个人都愣了一下,感觉有些恍惚。
这里是唐国最恐怖的血雨魔尊的住处。
“怪不得这些日子这么老实。”
“看来,魔头伤得很重。”
唯一不同的是,很多女人骂他恶心,是真觉得他恶心。
“很好,今夜过后,我们就能够离开魔教了,到时候,我会带你一起离开,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他滔滔不绝,只觉酣畅淋漓。
他竟发现对方更英俊,也更有魅力了,有一种凄然的美感。
现在,他完全可以自己去刺杀,只要偷偷摸摸将魔头给宰了,拿走宝藏,掳走王妃。
对于采花贼来说,英俊绝对是最大的杀器,而魔尊,恰好就有。
在唐国,只要爆出他的名号,就足以让无数人闻风丧胆。
下一刻,一个大胆的想法从脑海中涌现出来。
嘴角还带着一抹鲜血。
天榜排名第三十,距离三花聚顶,只差一线。
“美人人哪怕被糟蹋了三年,早已变了形状了,依旧是美人儿。”
身后那柄漆黑如墨的长剑,散发着一阵阵冷冽的光芒。
没有魔尊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闯。
张胜一步步地向前走着,从头到尾,没有任何人阻拦。
这是血雨教众所周知的事情,甚至可以说是铁律。
但今日,一名背着剑的猥琐中年人,却拾阶而上,径直向魔尊阁走去。
死在他剑下的亡魂更是数不胜数。
坐在黑暗之中。
长发披肩,黑袍滚滚。
他越想越激动,越想越澎湃,这个想法刚刚涌现出来,就犹如野火一般,疯狂燃烧,生生不息,再也按捺不住了。
没有任何魔尊记忆的他,看着面前聒噪不休的丑男人,只想问一句。
“你谁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