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如先假意答应。
当然,我不是说真要去做面粉生意,只是暂时性的虚与委蛇。
我的想法是,先假装加入麻痹敌人,同时搜集证据,寻找对方的毒品加工厂,并且暗中与警方合作。
等证据齐全,我们就向纽约警察局举报,然后重拳出击,用法律手段将敌人一网打尽。”
“你的想法不错。”
对于金好不容易提出的想法,汤米不想打击她的积极性。
但对于威尔逊菲斯克这种人,法律往往是苍白无力的。
金就读于纽约法学院,深受法律观念影响,做任何事都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但她似乎忽略了一点,老美是资本主义国家,这里的法律受金钱和权力操控,是彻头彻尾的金权法律。
也就是说,法律的内容是由腰缠万贯的资本家和手握大权的资本政客制定的。
想要用法律制裁资本家威尔逊菲斯克,简直是痴人说梦。
更何况,威尔逊菲斯克身份特殊。
他表面上是纽约的大商人、大慈善家,背地里却是地狱厨房的主宰者,是纽约最大的黑帮头目之一。
对普通人来说,进监狱可能是灭顶之灾。
可对威尔逊菲斯克而言,监狱就像自家一样来去自如。
想用法律制裁他,就连夜魔侠都办不到。
至于汤米,他更不会去尝试这种费力不讨好的方法。
“是时候来一场真正的商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