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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姐夫李洪青

    其实,我早就认识李洪青。
    我居住在坑口街,办有一个经销店,一个瘦个子经常来我家买东西。
    后来我才知道他就是李洪青。
    他的家在叶坪村,我老婆的家也在叶坪村,订婚后,我基本上就住在她家了。
    李洪青是我老婆的姐夫。
    叶坪是一个只有十几户人家的小山村,天刚刚漆黑,外面就空无一人,十分的寂静,十分无聊的我总想出去走走。
    于是,我就来到他家,主要是聊天,下象棋。
    他人很随和,我每次到来,他总是呵呵地笑,还拿出许多好吃的东西。
    我人比较贪吃,毫不客气地大吃特吃,这是我在叶坪村最愉快的时候。
    时间久了,我认识他家所有的成员,但有一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
    他是十几岁的小男孩,不是李家的成员。
    他与李洪青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却像他家成员一样,同吃同住。
    他是一个孤儿。
    他的家也在叶坪村,一次突发山洪,他的姐姐去捞河中冲下来的木棍,不小心被扯下洪水,他母亲去救,也跟着下去了,就这样,俩人被洪水冲下十几公里,最终不幸被活活淹死。
    他的家瞬间消失了。
    他成了一个孤独无依的孤儿。
    在一个只有十几户的山寨,孤儿的命运是非常悲惨的。
    我记得,夏罗也是一户人家,父母双亡,剩下一对十几岁的小男孩。
    他们的日子过得非常的凄惨,吃了上顿不知下顿,于是开始了偷。
    偷全寨人的东西,吃的,用的,都偷。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有什么生存能力,除了偷,只有抢了,否则只有饿死。
    如果一个人染上这种恶习,基本就判处了这个人的死刑。
    大家不会容忍这种事情的发生,会把这种人排除在群体之外。
    人都需要抱团取暖,尤其是人数极少的山寨里,需要大家的共同扶持与帮助。
    如果你被排斥了,你的生存概率将是极其渺茫,尤其是一个没有生存能力的小男孩,结局可想而知。
    其实,最开始我也不知。
    有一天,这对男孩在大街上过,有一个大妈十分鄙视指着他们说,他们是小偷。
    然后说,他们偷了很多人的东西,包括她家的东西。
    她说得很激动,很愤怒,有点慷慨激昂,厉声厉色的味道。
    小男孩十分羞愧地从大街上匆匆而过。
    大家都投来鄙视的目光。
    像这种情况,他们能生存下去吗?
    叶坪村这个小男孩也遇到同样的问题。
    如果没人帮助他,他只好去流浪了,浪迹天涯,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不幸中的万幸,他遇到了一个好人。
    我的姐夫李洪青。
    他收留了他。
    姐夫没有要他做他的儿子,他有二个儿子,不需要,但给了他一个家,最开始同吃同住,之后自食其力。
    其实,每一个人都有这个能力,尤其是小男孩。
    最开始失去了家,自然无以为食,但只要给了他机会,在他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帮助了他,他就会慢慢走出困境,步入人生的正轨。
    而不会去偷,去抢,去流浪。
    姐夫李洪青站出来了,给了他温暖的手,使他的人生开始有了春天的力量。
    这种帮,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救人一命。
    我不知这个男孩在李家生活了多少年,我只知道的是,后来,他建起了房,结婚成家,有了孩子,有了一个幸福的小家庭。
    也就是说,这个小男孩最终有了一个非常好的结局。
    这个结局是姐夫李洪青给的。
    后来,姐夫李洪青不幸去世了。
    按照习俗,每个子女都要给去世的亲人念一堂经,也就是掉念去世的父亲。
    他不是李家子女,但他强烈要求参与,他要跪在地上,亲自掉念这位慈祥的父亲。
    他在心里认可李洪青就是他的父亲。
    也算是善的回报吧。
    其实,善不仅是力量,更是一种温暖,让人念念不忘的温暖。
    我在长沙工作之后,经常回到桃坑乡。
    奇怪的是,我一般不会呆在家里,而是会去他家,天天去,在他家吃喝。
    我一般十分抗拒去别人家里,主要是不自在,有压迫感,说话小心翼翼,坐要有坐像,站有站像,让人很崩溃。
    到了他家里,这种感觉消失了。
    真的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随便玩,随便吃。
    我在他家几乎成了大爷,碗筷一扔,百事不管,不是打牌,就是下棋,玩得不亦乐乎。
    现在回忆起来,还是觉得非常荒唐。
    我每次去他家都是空着手,不带一物。
    这是非常不应该的,客家人非常讲究礼仪,尤其是天天在人家家里吃喝,至少买一点菜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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