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家里八个兄弟姐妹,从小她被寄养在乡下,她从没有吃饱过,没穿过一件新衣服。
八岁时她被亲生父母送了出去,她的养父养母都是城里人,三十多还没有孩子,但在养了她后五年,养父母连着生下三个子女。
她这个养女又开始变得无人在意。
她必须得带好弟弟妹妹,必须做好家里所有的家务,必须让养父母都满意。
她从不敢多吃多占,养父母也不会特意给她买任何东西,她小心翼翼又卑微的在那个家里活着。
哪怕是一个很便宜的发卡,她都不曾得到过,她极度渴望的想拥有。
第一次出远门,她在火车上偷了东西和钱,被发现后她无地自容。
王振东送东西时她再次起了贪念。
王群说的对,偷东西是没骨气的表现。
人得有骨气才行。
她轻声承诺:“再也不会了。”
宋露白没想到她还做了这样的事。
说实话,此时她对孙红的感官更不好了。
明明上次道歉时孙红就说了不会再偷东西,这次虽然不是偷东西,但性质也差不到哪里去。
哎,算了,计较那么多干什么,反正几个月后她们都不知道会被分配到哪,没必要为做不成朋友又可能会分离的人和事分神。
此时的宋露白想不到在洪流来时,是这个她觉得注定做不成朋友的孙红帮了她一把,才没让她被洪流淹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