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快乐的时光,直到她吃了一口,那凶兽最爱的羊肉。
当时她就明白了,养不熟的就是养不熟。
想要驱使凶兽最好法子就是让它怕,怕到永远都不敢对你下口。
只要它呲牙,就该往死里打它!
但儿子……不是凶兽。
洛闻笛不需要薛琅怕她,因为这是她的骨肉,她需要的是他发自内心的尊敬她,孺慕她,理解她,再不济至少要相信,她不会害他。
如果这些他都做不到……
洛闻笛的手脚有些发冷了,她想:
如果这些他都做不到……那老娘才不管他。
“将六公子捆起来,既然他不愿意去临海郡,那就去北庭吧,但愿那里的冷雪恶风,能叫你的脑子清醒一些。”
薛琅整个人都惊了,他反抗了,他拼命的反抗了,可谁家亲娘会由着男宠给儿子用迷香啊!
他在浑浑噩噩被人抬出去时,听到的最后一句是:“去将十七带过来,他不想跟我走,有的是想跟我走的!老娘我还不差这一个兔崽子呢。”
洛闻笛中气十足的叫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