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字:
关灯 护眼
新笔趣阁 > 封神:从吞噬补天石开始 > 第五百七十三章 妖魔合流,人人得而诛之

第五百七十三章 妖魔合流,人人得而诛之

这么做,除了真理之外,还有什么有这样的待遇?
    要知道,在旧洪荒,魔道虽然人人喊杀,但除非是犯下大错的魔修,不然杀了非但没有功德,反而会有业力。
    可现在倒好,随着敖丙一道命令下去,不管他们是好是坏,只要是入了魔道,或者是妖族的一员,那杀了就有功德,一点错也没有。
    按理来说,像这种有违公平之举的命令,是不该得到天道的支持的。但凡事都有例外,正如敖丙所言,妖族是有原罪的。
    纵然打碎洪荒天地的大罪没了,可截留周天星光,损害天地与万族利益的大罪却没得洗,依旧是他们的原罪。
    所以,万族对妖族出手完全合情合理,这是在讨债,是天道循环报应不爽的一环。天道不支持,才有违公平之理。
    至于什么,太古妖族犯的错,和现在的妖族无关。太古万族受的罪,也和现在的万族无关。
    这种话,完全就是屁话。什么叫原罪,就是生来就背负的罪,生下来就有罪。
    妖族就是如此,祖先犯的错太大,以至于他们生来就有罪。那罪孽的血脉在他们体内流淌,唯有死亡才能勾销。
    妖族的血脉是有力量的,不仅能继承祖先的道法与神通,甚至还能继承他们的修为。
    可他们祖先的修为是怎么来的,是通过掠夺万族得来的。所以说,妖族的血脉是罪恶的,他们生来就有原罪。
    既然从血脉中继承了祖先传下来的力量,那与之伴生的罪恶,也要同样继承。不存在只要好处,不承担责任的说法。
    除非自废血脉,斩断与妖族的一切,不然妖族生来就有原罪,万族人人得而诛之。
    而现在的万族,作为昔日万族先辈的后人,既然继承了先辈的一切,自然有义务为先辈复仇。
    时间跨度太长,根本不是问题。大复仇理论一直存在,九世犹可复之,百世、万世亦可。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
执掌风云 执掌风云萧峥 深空彼岸 灵境行者 逍遥小贵婿 天下藏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