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觉到动静,宁昭转过身,晨光勾勒出他清俊的侧脸,嘴角噙着温和的笑意:“珊珊姑娘早。”
“宁大哥昨晚没回来?”云珊珊与他住在一个院子里,发觉昨晚宁昭一夜未归。她将早饭摆在石桌上,青瓷碗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是去修炼了吗?”
“昨晚剑法略有精进!”宁昭接过温热的米饼,指尖触到她掌心的薄茧:“多谢珊珊姑娘这些日子的照顾。”
云珊珊脸颊泛起红晕,低头收拾着空篮:“宁大哥客气了,爹说了,你是客人,我们该好好招待。”
阳光穿过竹篱,在她发间跳跃成金色的光斑,忽然院外传来孩童们的喧闹声:“宁大哥!你看我们今天捞了好多鱼!”
七八个小孩推搡着拥进院子,石狗蛋举着沉甸甸的鱼篓,黝黑的脸上满是得意:“我们昨晚按照你说的法子,在河里布了几个竹篓,今天早上一看,收获了二十多条鱼!快让云珊姐给你炖了吃,我娘说这野河鱼最补身子了!”
他眨巴着乌溜溜的眼睛,突然指着对坐吃饭的两人起哄:“宁大哥什么时候娶云珊姐呀?到时候我给你们抓鱼,让你们生一窝小娃娃!”
“哈哈哈!”孩子们笑作一团,云珊珊惊呼一声,抄起墙角的笤帚作势要打:“小混蛋们再胡说八道,看我不拧你们的耳朵!”她追着孩子们跑出院门,鬓边的木簪在晨风中轻轻晃动,耳垂红得像熟透的山莓。
宁昭靠在竹椅上失笑,昨日村长的一番话如醍醐灌顶,心中积压的焦躁散去不少。他望着远山云雾,忽然发现落云村的晨光格外清澈,连空气都带着草木与泥土的清甜。
村里的日子简单规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放下心结后,宁昭也不再一心练剑,也抽出空来帮助村民们劳作,比如昨天,他就将记忆中捉鱼的鱼篓做出来,交给孩童们,让他们每天能有鱼获。
随着与村民们的交流越来越多,他也留意到许多奇特的细节。
挑水的汉子单手能拎起百斤重的水桶,织布的妇人腕力惊人,纺纱的手能带出残影,连石狗蛋这般大的孩童,爬树掏鸟窝时都透着股子狠劲。他们虽不修炼灵气,气血却异常旺盛,个个筋骨强健。
“或许是山中灵气充裕,潜移默化滋养了肉身?”
宁昭暗自琢磨,主动将剑法融入村民生活。
他帮着劈柴时,一剑下去能将碗口粗的树干震成均匀的几十块,跟着插秧时,运转武技身法,脚力竟比常年劳作的农夫还稳。
村民们见他实在,渐渐把他当自家人,送来自家腌的酸笋,或是新摘的野果。宁昭什么时候娶云珊,也成了村民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毕竟他在村长家的院子里住了大半年了,每天和云珊同吃同住,在外人看来,除了没上床,和普通夫妻有啥区别?
……
又过了几日,宁昭早早来到惯常练剑的山坳,清晨的竹林中还凝着昨夜的露水,他深吸一口带着草木清气的空气,腰间魑灵剑发出一声低鸣,似是感应到主人的剑意。
“唰——”
赤红色的剑芒划破晨雾,宁昭足尖一点,身形如游龙般在林间穿梭。剑光时而如惊鸿照影,时而如疾风骤雨,竹叶被剑气卷得漫天飞舞,却在触及他周身三尺范围时骤然静止,仿佛被一层无形的屏障阻隔。
“哇!宁大哥好厉害!”
清脆的童声从青石后传来,石狗蛋领着五六个孩子扒开竹木丛,小脸上满是崇拜。他们怀里抱着刚从溪边采来的野果,果子上还沾着水珠。
宁昭收剑而立,额角的汗珠顺着下颌滑落,他笑着招手:“狗蛋,今天又来晚了。”
“我们去给宁大哥摘果子去了!”扎着羊角辫的丫丫举着野果凑上前:“宁大哥你吃!”
宁昭接过野果,坐在一块大石上吃起来,目光扫过孩子们亮晶晶的眼睛,心中一暖。
这些日子他伤愈后每日练剑,孩子们总会准时来“围观”,渐渐成了雷打不动的惯例。
“今天给你们讲个外面的故事。”宁昭坐在青石上,孩子们立刻围坐成一圈,连最调皮的石狗蛋都乖乖收起了弹弓。
“你们知道玄安城吗?那是大虞王朝的都城,城墙有十丈高,上面能跑马车。城里有座金光寺,寺里有座琉璃塔,整个塔都是用琉璃做的,太阳一照,金晃晃得像撒了一把星星……”
他一边说一边用树枝在地上画出琉璃塔的轮廓,孩子们的小脑袋凑得更近,石狗蛋忍不住伸手比划:“比咱们村后的山还高吗?”
“还要高!”宁昭点头,指尖划过城池的标记,“这是皇城,里面住着太子和公主,还有数不清的武者,个个都像你们阿爹那样有力气。”
丫丫突然拽住他的袖子:“宁大哥,你是不是也住那样的地方?”
宁昭的动作顿了顿,脑海中闪过洪武阁的火光与清梦的笑脸,随即笑道:“我住过类似的地方,但没你们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