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周半,孩子已经有胎心了,它已经是个拥有心脏的小生命。
之前的孩子她是被迫流产的,可现在,她但凡做了决定,就是要主动扼杀这个孩子。
这,真的不算另一种形式的杀人吗?
“怎么了?还是舍不得?”盛心月端详着林亦棠苍白的脸色,迟疑道,
“实在舍不得你就留下,现在也不少单亲家庭,而且你要能给它足够的物质生活和母爱,没爹好像也没啥,现在那种丧偶式婚姻,孩子有爸爸还不如没有呢。”
盛心月的一切出发点其实都在为了林亦棠考虑,毕竟林亦棠肚子里的宝宝她是一天也没见过,可林亦棠却是她交往近十年的最好的朋友了。
劝她不要孩子,是真的怕她以后一个人带孩子辛苦,就算再遇到喜欢的人,人家也很有可能因为她的孩子而退缩。
劝她留下孩子吧,就是怕她伤心,毕竟她已经失去过一个孩子,现在让她自己下决定打掉,又好像的确有点残忍。
但盛心月不劝还好,她这一劝,林亦棠眸子一点一点的红了,她扣着手,小声的问盛心月。
“你说,打孩子算是杀人吗?”
盛心月:“……”
她要是能回答出这个问题就好了。
这个经典伦理问题都吵了多少年了,虽然在法律上的确不算,可无论是从宗教、道德、生物的角度上来说,这跟杀人也没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