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逃离——
他似乎一生都在逃离。
不愿将自己的一辈子扑倒进农田里,于是他逃出了家乡。
不愿再接取那些繁琐而无趣的护送,于是他逃到了长城。
所有人都知道,他曾参与过那场惨绝人寰的南方保卫战。
却鲜有人知,他带着残兵逃回龙金城的事实。
如今,他又从兽人的手中逃回到星梅镇。
还想从这片即将被践踏的土地,逃到更安全的地方去。
可在锤子袭上他头上钢盔的最后一秒,他终于意识到,自己或许逃不动了……
出乎意料的,他没有感觉到多少愤恨。
毕竟当他选择成为佣兵的那一刻,便已经预料到了这个结局。
幸运女神曾眷顾过他,却不会每次都施下她的恩泽。
比起愤恨、不甘,他更多是觉得郁闷:
“他妈的。这一趟跑的真不值……”
“咣——”
碎石手里的锤子,将爆狼的钢盔凿地凹陷,连带着殃及到他的头颅,溅起了猩红的热血。
“老大!?”
农民们手里的草叉,架在了佣兵的剑前,不再顾及反抗之际,身上被扎出的血洞。将佣兵们团团包围,嘶声力竭的歌唱。
佣兵们失去了头领,更因这震耳欲聋的歌声迟钝,他们显得无所适从,只能看向自己的雇主——
胡斯谩骂着那些不顾死活的贱民,却发现自己的喊声唯有被淹没的结局。
而唐奇已然抽出手中的黑刀,在高歌中向着主仆二人的方向冲去。
他不是黑蛇,没有鬼魅一般的速度。
以至于胡斯能清楚瞧见他的动向,背过左手,将刺剑直立在他的胸前:
“少爷,退后!”
这是个掌握着音乐魔力的诗人,但很显然,他并没有掌握太多武艺。
那柄弯刀固然锋利,可倘若落在一个菜鸟的手上,也不会造成多大的威胁。
而他手中的迅捷剑,这种专为决斗而生的刺剑,从不会惧怕任何一次正面的对决——
胡斯看清了唐奇的攻势,只需歪头,便轻松躲过了他的刺击。
“粗劣的技艺。”
粗糙到,这甚至不配称之为决斗。
眼看对方暴露空门,他冷笑一声,抖动手腕。
细长的剑身划破风声,剑尖已然直取唐奇的胸膛!
轻松的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