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看看女儿,最近在家好吃好喝养了一个月,皮肤比刚回来的时候白了很多,就是还瘦。
唉,这孩子在滇省,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秦家但凡有点真心,帮着也寄点东西补贴一下,她也不至于瘦成人干。
宴桂芳想到这儿,手摆了摆:“算了,这种人家随他们去闹吧,我去食堂打点饭,听说今天食堂有面筋塞肉。“
贝清欢:“厂里的面筋塞肉都是颈圈肉,还不如我们用粉丝塞面筋呢,家里还有大骨头汤。炖一炖也好吃。”
宴桂芳看看时间:“反正这个月没有全勤了,下午迟点就迟点,我先泡粉丝,你去买点面筋回来,妈给你做。”
“好嘞。”
贝清欢拎了布包包就出去了。
好好吃一顿,吃完了,估计那些人也闹完了。
到时候整个厂都知道秦正华外头有女人,就是最好最安全的退婚理由了。
当走到厂门口的时候,贝清欢就看见一个中年妇女,穿得很土气,用粗布巾在身上绑着一个孩子,手里还抱着一个孩子,眼睛不断地往厂门里看,时不时想要往这边来。
门卫一直警惕地看着她,还冲她挥手:“走远点,这是军工厂,别再来了啊,再来我让人抓你!”
本来,贝清欢只是随便一瞥,但是当看见她手里孩子脸上的胎记时,她怔住了。
那是个像茄子形状的胎记,就在眼睛下方。
这胎记很特别。
就那么巧,和她前些日子梦里看见的,那个十七八岁,叫她“妈”的少年脸上胎记,是一模一样的。
再仔细看这个孩子,虽然不过两三岁的年纪,但是有着浓烈的秦正华的影子。
嗬!
呵呵!
所以,这就是秦正华和陶苏的孩子?
但是,为什么梦里是她在养?
还养到了十七八岁?
梅素琴的心声里也提过,“看在上辈子养大了两个孩子的份上”。
贝清欢还以为,是自己生的两个孩子呢。
结果,就这?
她是什么很贱的人吗,不但啥也不要就嫁给了秦正华,还心甘情愿地给他养和别人生的孩子?
梅素琴到底做了什么,才会让上辈子的她如此卑贱?
贝清欢紧紧握拳。
本来,只是觉得秦家算计她的钱和肾,只要事情闹起来,顺利退婚就好。
现在……
不行!
谁也别阻止她撕下秦家人的面皮!
贝清欢原本要去菜市场的脚步猛地一转,向中年妇女走了过去:“大婶,你是要进厂找人?”
妇女略有些不好意思地看了看贝清欢:
“啊,是啊,我女儿今天第一天进这个厂,说办好手续就出来的,但是我等了好久也没见出来,两个孩子又闹腾,我就想进去看看,唉,这种高级地方,他们不让我进,看门的人好凶。”
她带着浓重的口音,但是贝清欢从小在家属区乱窜,很多口音都能听懂。
陶苏竟然还把老娘和孩子带来了,这点是她没想到的。
不过,来得好。
贝清欢:“唉,你带着孩子,怪不容易的,但是正门进厂是不可能的,都需要证件的。”
“啊?那,那有什么办法呢?”
“要不然你从旁边的家属大院走。”
“怎么走?”
“要绕。你想跟我进去吗?”
“哎哟,真是好心人,好好好,我跟你进去。”
妇女立刻跟上了贝清欢。
贝清欢心里还在发火,一边走,也没什么话。
中年妇女觑着她的脸色,很是讨好:“你也是这个厂的?”
“是。”
“那,你认识秦正华吗?”
“认识。怎么了?”
“我女儿嫁给了秦正华呢,所以才能到这个厂里来上班的。”中年妇女的脸上都是得意和炫耀。
贝清欢笑了笑:“哦,是吗?秦正华之前插队去了,你女儿是几时嫁给秦正华的啊?”
“哎呀,就是去我们那边插队的时候嘛,嗐,那个秦正华呢,啥也不会做,到了我们乡下天天叹气,后来他妈就来我们家,让我男人照顾一下,我男人是大队长!”
贝清欢适时地表示认可:“原来大婶是大队长的老婆。”
“哈哈哈,对对,我们大队都是我男人说了算的。那后来,秦正华就住我们家了,然后我女儿……哎哟,这小年轻的,就是熬不住,一来二去,两个人就看对眼了,我女儿就怀上了!”
中年妇女喜滋滋的。
大概在她眼里,女儿能攀上秦家,是这辈子最大的本事。
贝清欢扯了扯嘴角:“那你女儿挺有本事的。不过,秦正华他妈也同意?”
“本来是不同意的呀,谁让我女儿怀的双胞胎呢?两个大胖儿子生下来,他们怎么会不同意!”
“真有福气。不过,也不对啊,秦正华不是已经回城了吗?这结了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