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早上八点。
沈月舒家门被敲响。
“你涉嫌故意杀人,请跟我们走一趟。”
刘明今早七点报警。
指控她在他回家路上持刀行凶,刮掉他腿部皮肉,砸断他小腿。
警察问沈月舒是否属实。
“不属实。”沈月舒否认:“刮掉腿部皮肉是无心。我没有砸他的腿。”
办案要证据。
最直接的证据是口供。
沈月舒坐在冰冷的审讯室里。
听他们复述走访餐馆得来的同事口供。
同事说她平日里傲慢、孤僻、不合群。
大家都很厌恶她。
刘明不一样。
热情、尽责、乐于助人。
“你同事说刘明对你不是霸陵,是上司对下属的正常指导。你经理说你的确找他反应过这件事,但经他多日观察,霸陵只是你臆想,根本不存在。”
审讯者说沈月舒证词前后矛盾。
找经理反应了,就代表她认为是霸陵。
那么她口中对刘明的无心伤害不成立。
沈月舒有充分的故意作案动机。
“你为什么要砸断他的腿。”
“为什么要把正常指导扭曲成霸陵。”
“沈月舒!”
“沈月舒!”
“沈月舒,回答我!”
冷厉审讯被敲门声中断。
来人递来份资料,“她上学那会也干过这种事。”
“上学那会?”
“是,还不止一次。和现在情况一样,主张自己是受害者,后被确凿证据推翻。她故意伤过的除了她同学,还有个她……”
“我认。”
哑哑的软声腔调打断对话。
沈月舒额头的厚重刘海,不知何时被汗水浸透了。
她一只手抓着胸口衣襟。
一只手死死扣着审讯室的桌板。
用力到指骨寸寸青白。
沈月舒说:“别说了,我……”
她低下头,轻轻的说:“我认。”
“我不认。”
轻飘飘漫进的三个字,像天外来音。
沈月舒茫然抬头。
触及门口陈朝的刹那。
唇角下撇。
撇到极点后。
大颗大颗的眼泪,从镜框后滑落至脸颊。
沈月舒仰头看着从天而降的陈朝。
像被欺负的孩子见到了可以为她撑腰的家长,泣不成声。
陈朝说了不认。
但没用。
甬道监控已经查实。
沈月舒的确出入过那个甬道。
刘明呈上的腿部初始绷带上有沈月舒指纹。
一院外科主任更新来的病历档案确认刘明送院时除了构不成伤级标准的皮肉伤。
还有能构成刑罚的断腿。
沈月舒要被拘留,待结案后等待法院判决。
午夜。
陈朝办完取保。
把沈月舒从里面带了出来。
“故意杀、人太扯,故意伤害跑不掉。法院那你别担心,我找人出面促成你和刘明和解,想办法不让你坐牢。”
“月舒?”
“月舒?”
沈月舒脑袋轻抵车窗。
低声说:“我没有……”
她想说我没有错。
错的真的、真的、真的不是我。
可直到脸都扭曲了。
那个‘错’字也从喉管里爬不出来。
像被一双无形的大手牢牢按死在最深处。
陈朝说:“你没错。”
沈月舒唇角下弯,眼眶再次湿润了。
不等委屈的泪水下落。
微微发烫的心口被一盆冰水溅透。
“只是误会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