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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舟沉千帆过,树病万木春

“错乱”,在服膺儒教、精通典籍的士人…咳咳,实则正是陈寿先生本人…看来,是需要避讳的事情。
    先说甘皇后。
    先主甘皇后,是曹操老乡。考虑到2人成婚时间以及后主出生时间,甘氏大概率是曹操在刘备“数丧嫡室”后安排的女眷。
    先主甘皇后,沛人也。先主数丧嫡室,常摄内事。--《蜀书4甘皇后传》
    甘氏在豫州沛国并非大族,很明显是“母凭子贵、贱人暴富”。
    再来看《3国演义》中守节投井的糜夫人。
    糜氏是东海富商糜竺妹,早亡,无载。
    商贾在两汉是典型的贱业,糜竺属于“豪富的庶族地主”;虽然生活奢侈优渥、却难入士林。与曹嵩相似。
    当然,糜竺没有如曹鼎等那样的尚书令兄弟,所以糜家不似富贵兼备的曹家,仅富却不贵。
    第3个…孙夫人。
    孙夫人在《蜀书后妃传》中缺载。
    考虑到孙氏是孙权妹、孙坚女,其与刘备的婚姻,是典型的“辈分错乱”。即陈寿所谓“闺门无序”。
    (孙权)嫡庶不分,闺庭错乱,遗笑古今,殃流后嗣。--《吴书5妃嫔传》
    且富春孙氏孤微发迹(孙坚是瓜农,种的当然不是西瓜,而且孙坚曾为盗),门第亦不足论。孙夫人失去记载,除了“大归”(离异)之外,可能也出此原因。
    最后,正妻来了,吴懿妹子吴皇后。
    吴氏是刘璋兄嫂,刘瑁孀妻。因此,使刘备有“收继婚”的嫌疑。等同于“兄亡、弟纳其嫂”,与儒家教义严重相悖。最终竟是在法正的建议下才成行。
    群下劝先主聘后,先主疑与(刘)瑁同族。法正进曰:“论其亲疏,何与晋文之於子圉乎?”--《蜀书4穆皇后传》
    注:晋文公纳其侄媳妇为妻,遭人耻笑。
    法正是个不拘礼法、放达著称的奸雄,其“眩惑之术”被后世史家讥骂不绝,称其“专务邪道”。
    法正务眩惑之术,违贵尚之风,譬之郭隗,非其伦矣。--孙盛
    刘备与吴氏的婚姻,是最最典型的“闺门无序”。在当时的环境下,可以说已经出现了“乱伦嫌疑”。
    1言以蔽之,刘备的婚姻问题,兼备了曹魏的“好立贱人”与孙吴的“闺门无序”,因此故,诸后妃事迹,大多湮灭无闻。
    刘备虽托名宗室,实际支脉疏远,少时已经落魄。且其发迹方式、是通过“组织流民武装”走军功路线。这种崛起于底层的枭雄,充满着现实感;婚姻之于刘备,不过是工具而已。
    实际从“先主2王传”当中即可窥见端倪。
    梁王与鲁王,也就是刘备的两个小儿子刘理和刘永,2王异母,且生母无载。这在皇权社会的官修史中,是非常罕见的事情。
    类似情况者有孙吴的宣太子孙登,其生母亦无载。陈寿直言“孙登母贱”。
    (孙)登所生庶贱。--《吴书十4孙登传》
    可知刘备诸妻妾,大抵亦家门贫贱,事无可述。
    这其实也与刘备的个人修养、教育程度有关。
    的受教育程度很低。少时曾在洛阳游学,拜入卢植门下研读《5经》。结果“不甚乐读书”,每日沉迷在飞鹰走狗、嬉戏游乐的“逃学生活”中。
    先主不甚乐读书,喜狗马、音乐、美衣服。--《蜀书2先主传》
    考虑到卢植本人对章句也“不求甚解”,那刘备的学术教养无疑更差。
    (卢植)能通古今学,好研精而不守章句。--《后汉书卢植传》
    注:“古今学”即流行北方的“古文经学”与流行南方的“今文经学”。“经学”指儒教经典。
    刘备对“经学”毫无兴致。其兴趣大抵在“诸子学”,主要在兵家与法家。与曹操相似。
    从刘备遗言中,不难看出其平素阅读的、大抵都是《汉书》1类的史学、以及《6韬》、《管子》、《商君书》等法家著作。对《诗》《书》《易》等儒教经典,则嗤之以鼻。
    (先主遗诏敕后主曰)间暇历观诸子及《6韬》、《商君书》,益人意智。闻丞相(诸葛亮)为写《申》、《韩》、《管子》、《6韬》1通已毕,未送,道亡,可自更求闻达。--《诸葛亮集》
    从刘备的放达行为中,也不难看出,其基本未沾染儒教影响,完全呈现出“原生态”级别的市井色彩。
    刘备集团的执政方式,是非常典型的“法家政治”。
    其实寒门出身者、必然走上集权之路,无1例外。
    因为士大夫的“门阀政治”,要求“共治天下”。且地方大族在长久的土地兼并中,田连阡陌,部曲众多,已经形成尾大不掉之势。士族的存在,必然会分割君主的权力。
    而崛起布衣的枭雄,其“基本盘”大抵由寒门武夫、与中下级地主组成。这群“新贵势力”绝不会允许旧贵族的复辟,故会通过集权手段,进行利益摊派。本质就是“对蛋糕的重新划分”。
    刘备集团中,核心领导层基本没有“高门出身的旧贵族”。虽然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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