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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原来是王右军的小舅子

展双臂“这大江天堑,也就称不得天堑!”
    “郎主。”刘虎小声开口“奴听闻,江左水师有很多的。”
    “扬州的水师主力,都集中在濡须口。”林道蹲下身子,在江畔寻找合适的石子“主要是为了防备荆州水师。”
    “桓温那边的水师,得到消息再动员过来,至少耗时月余。”
    寻着一块略有棱角的片石捏在手中,林道起身“等他们到了,该杀的早就杀光了。”
    抬手歪身,用标准的打水漂姿势,将手中的片石给甩了出去。
    ‘噗噗噗~~~’
    打着旋的石头,在江面上连飘十余下,方才沉入了水中。
    “漂亮~~~”
    林道赞叹,侧首望向逐渐往江边聚集的将士。
    “过江!”
    乞活军的将士们,将身上的甲胄脱的干净,穿戴上了橘红色的救生衣。
    沉过江的朋友们都知道,穿着甲胄渡江,若是运气不好掉进江水之中,几十斤的甲胄加持下,咕噜噜的就下去了。
    江岸边,堆放着大量皮划艇。
    军士们十人一什抗一条,来到江畔扔进水里。
    取出下发的绳子,一头系在皮划艇上,一头系在腰间。
    几条皮划艇聚集在一起,以绳索铁链相连,形成更加稳固的大船。
    若有不慎落水的话,凭借救生衣与绳索,还是有很大的机会能够抵达对岸。
    大批皮划艇冲入水中,向着对岸奋力划去。
    岸边的林道,操控着无人机,居高临下的监控江面上下游。
    若是有东晋的水师船队过来,他立马就上大杀器。
    虽说之前在邺城的时候,做过专门的水上训练。
    可近两万人渡江,必然会出现许多意外。
    翻船的,碰撞的,飘走的,晕船的,意外失踪的等等。
    上午吃过饭就开始分批渡江,直到日近黄昏方才完成这一壮举。
    跟随最后一批军士过江的林道,上岸解开身上的救生衣。
    环顾四周,缓了口气。
    “过了大江,我就是龙!”
    此次千里轻兵突袭,最危险的地方只有两个。
    淮水,大江。
    一旦渡河渡江的时候,遭遇晋朝水师的冲击,必然会有重大损失。
    可只要过了这两个关键节点,林道再无担忧。
    东晋这边,北府兵刚刚有了雏形,远未到强盛时期。
    至于高门大户的私兵,林道认可他们的战斗力,却从未担心过无法击败。
    “郎主。”
    有第一批渡江军士中的哨探回禀“十余里外,有一偌大庄园,内有兵甲踪迹。”
    “刘虎。”
    林道记着王猛的话,多给早早追随自己的老资格们机会。
    “你领两千甲去夺了庄园。”
    “我这边随后就到。”
    这是两千甲士,不是两千流民野人。
    打一个庄园而已,绰绰有余。
    林道这边整理后续,照顾晕船的,搜寻落水失踪的等等。
    忙完了这些,天色已然是暗淡下来。
    乞活军打着火把,沿着水渠向内陆深处行军。
    他们一直在吃鱼肝油还有维生素,基本上都没有夜盲症。
    十余里的路程,对于乞活军精锐来说,完全不在话下。
    不过半个多时辰,前锋所部就已经抵达了庄园。
    说是庄园,其实更像是一座小城。
    丈许高的围墙,设置有箭楼,哨塔等守备设施。
    外面则是面积极为广阔的田地。
    沟壑水渠纵横其中,一排排的桑树林立,田地里的粮食长势喜人。
    毕竟靠近大江,只要水利设施完善,哪怕遭遇大旱,也很难影响收成。
    许许多多的简陋木屋与地窝子,聚集形成小型村落。
    这都是农奴们居住的地方,他们可没资格住在园子里。
    这一整片偌大的区域,完全做到了自给自足。
    这就是早在汉时就生根发芽,到现如今已然成为主流的庄园经济。
    “郎主。”
    难得面露喜色的刘虎,上前禀报。
    “此处庄园乃高平郗氏所属。”
    “斩杀俘获其部众门客三百余人,找到的农奴差不多有四千多人。”
    刘虎缓了口气“还抓了郗氏的人。”
    林道迈步前行“去看看。”
    庄园堂内,被捆着的郗昙大声呼喊“你们是谁的兵?敢抓我,知道我是谁吗?”
    “说说看。”林道走了进来,大马金刀的坐在了案几上。
    他挑挑眉,目光斜视瞥过来“你是哪个。”
    声音不大,声调平缓。
    可郗昙,却是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
    林道身上的杀气,区区一个公子哥哪里扛得住。
    “嗯?”
    等了会没见回应,林道眯了眯眼。
    刘虎大步上前,伸手拽起郗昙的头发,一拳砸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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