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的问题是,为什么嗣郎先生的上衣口袋里,会有一个新买回来来开封都没有开封的黑色领带呢?”
妃英理“会不会是有人托他买的呢?守灵往往都是突发情况,说不定是从工作场所直接去守灵会场的朋友拜托他买一条,结果那个朋友最后又没能来的话……”
“原来如此,那么,多带着一条新的领带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总之,我们在可能犯罪的九点左右的时间还在离这里十多分钟车程的酒店的餐厅里面用餐,跟嗣郎先生的妻子悠子女士吃完晚餐正准备要离开,所以我认为她跟这个案子应该无关吧,可以回去了吗?”
高木警官“说,说的也是。”
目幕警官“总之要确定案发时间有没有可疑人物从这个房子里出来,还是要调查一下。”
“是。”高木警官离开。
妃英理“悠子女士。”
“嗯?”
“我们到客厅去说几句话,可以吗?”
“好。”
没过多久有泽悠子跟着妃英理来到客厅“好了,请问你要说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犯罪者若是在搜查机关查明案情之前向警方主动自首就能够减轻刑责。对,我是想建议你马上去自首,以杀害你的先生有泽嗣郎的罪名。”
“等一下,你在开玩笑吗?刚才你不是也说了吗?九点左右的那段犯案时间我跟你们才刚刚用完餐,正要从酒店的餐厅离开,难道不是吗?”
“可是那个时候你曾经离开过去上厕所对吧?”
“只,只有十分钟而已吧,那么短的时间能做什么?”
“只有十分钟足够装作去上厕所暂时离开餐厅,等到犯案结束之后再回来而不会被人识破吧,如果是前全日本柔道七十公斤级的冠军,现在也还在道场上当教练的你就能办到。”
“你在说什么啊?你是说我把不知道去哪里守灵的先生叫到了那家酒店去吗?”
“根本没必要叫他来,因为你的先生一开始就在那家酒店里。”
“什么叫做就在那里?你也有听到吧,我先生在电话中说他现在正在为朋友守灵的声音,背景有诵经声不是吗?”
“那应该是录音带的声音,为了掩饰他的外遇。”
“外,外遇?”
“这也是我们家那个笨蛋先生还在当刑警时候的惯用手法,通电话的时候放出事先录好的警车警笛声,说什么因为有突发情况要晚归要我先睡觉不用等他……其实他根本就是在居酒屋喝酒喝到天亮,那个臭男人!”
毛利兰:妈,妈妈?
兄弟二人:现在不应该生这个气吧?
有泽悠子“可是,那是妃律师你先生的情况,我的先生不见得会那样。”
“一般来说在洗澡之前取下结婚戒指,难道会特地放在裤子口袋里面吗?只是因为顾虑到外遇对象的感觉才会取下戒指,这么想比较自然吧。”
“还有那条根本还没有开封的全新黑色领带,也是为了假装守灵回来的样子所以才特意去买的吧,虽然应该是在换上前就被你用他才刚刚换下来的领带勒死了吧。”
“而且垃圾袋底部的西式怀石料理餐厅的火柴也是证据之一,那些都是你的老烟枪先生拿回来的吧?但同时这也是你每个星期一定会去的餐厅里面的火柴,也就是说你们都是那家餐厅的常客,可是你当时却是这么回答的……”
“不,我一个人偷偷来的,我先生对美食的关心程度几乎是零。”
“对,虽然你是一个人来的,但是你的先生却不是,你亲眼看到了对吧?看到先生和外遇对象在那家餐厅里愉快吃饭的样子,那家酒店也是他们常去私会的场所。”
“知道今天晚上他们会碰面的你先在家里布置了窃听器,捏造出跟踪狂的情况,再跟我约好时间要见面,用剩下的时间约我去那家酒店的餐厅里面吃饭。”
“在我的事务所打电话给你先生的时候你早就预料到你先生会像往常一样放假的声音,并回答今天晚上会晚点回家请我们在等他一下,然后算好先生跟外遇对象分开的正要离开酒店房间的时间说要去上厕所。”
“其实你是抓住到达停车场的先生把他强行带到你的车里把他勒死,再把尸体塞进汽车的后备箱,再若无其事的回到我们还在等你的餐厅里。”
“然后开着装有尸体的车跟我们一起回到你们的家,又趁我们四个人在客厅等待的时候把尸体从后备箱移到了储藏室,打电话让我们发现尸体。怎么样?我有没有什么地方说错了呢?”
有泽悠子笑出声“你真能编出这么完整的故事,你有任何证据吗?”
“只要调查酒店停车场应该就能知道吧,要是开车回家的先生不是一个人开去停车场的话就没办法犯案,所以应该还停在那里吧,男主人去酒店的时候开的车子。”
“如果他是坐的外遇对象的车子进入酒店的话,你不可能冒着被那个外遇对象看到的风险选择把那个停车场当作动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