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主犯名叫吴越忠,出生于1970年,出生地为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犯罪前履历不详,没有什么前科劣迹,至少是警方没有掌握。
吴越忠有记录的第一次犯罪时间为1992年12月31号凌晨,他伙同张延明和吴春路两个人,带着各种工具来到了抚顺市的侨汇商场,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奔着商场二楼的财务室去的。
这间商场楼的财务室里,除了商场的日常的流动现金之外,另外还有四个保险柜,商场黄金柜台销售的各种金银首饰,每天晚上都会拿到这里来保存。
三个人作案之前究竟是怎样策划的不得而知,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作案过程中他们采用的是强攻手段。
这个侨汇商场位于抚顺市的市中心位置,附近五百米就是派出所,几个人直接用撬棍砸碎了商场的玻璃大门,不得不说胆子非常大。
砸玻璃的声音惊动了商场值班室里的更夫,一名更夫马上从二楼冲下来,结果迎面就碰上了吴越忠他们三个。
吴越忠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五四手枪,对着更夫连开两枪,当场把人打死,随后三个人便直接向二楼冲去。
当他们冲到二楼楼梯拐角的时候,迎面碰上了另一名更夫,双方狭路相逢,这名更夫根本没有任何抵抗能力。
张延明抡起撬棍,一下就将他打倒在地,随后吴春路也冲了上去,两人用撬棍对着更夫脑袋一顿乱砸,很快就将人打死了。
现在这个商场里除了他们三个之外,再没有其他活人了,三个人直奔二楼财务室,将保险柜撬开之后,把现金和黄金首饰通通打包了。
三个人临走之前,又顺手将商场里一家卖高档西装的商户洗劫了一遍,事后经过统计,这次被他们抢走的财物总价值三十三万元。
做完这起案子之后,马上就要过春节了,过年期间三个人没有作案,等转过年后的1993年2月21号晚上,吴越忠他们又出手了。
这是三个人盯上的是一个姓李的生意人,家住站前街17委8组,当晚吴越忠他们三个闯入李某家里,将李某两口子全部杀死。
不过这一趟三个人相当于是白玩了,李某虽然生意做的很大,但钱并没有放在家里,家里也没什么太贵重的物品。
一天之后的2月23号晚上,三个人又去了站前街6委4组,这是他们盯上的,是一个叫张朝代的大老板,冲进屋把人弄死之后,抢走了现金一万两千元。
3月11号晚上,三个人再次出动,这是他们去了抚顺市金海电器计算机维修中心,偷走了部分通讯器材和计算机配件,当时总价值13万元。
5月19号晚上,三个人又洗劫了抚顺市健联大药房,将值班人员赵某打死,并抢走了四根百年野山参,当时价值四万六千元。
5月25号晚上,三个人继续作案,这次他们去了抚顺市电视中专学校,将电教仓库撬开之后,偷走了两台摄像机和四台照相机,另外还有一大堆摄影器材,总价值十九万八千元。
短短半年的时间里,三个人连续作案,一共杀死了六个人,抢劫盗窃财物总价值九十多万,但现场并没有留下什么有用证据。
主要原因是因为这伙人在作案之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全程佩戴手套鞋套,所有作案工具也由吴越忠在进入现场之前统一配发,作案之后马上收回,再由他负责保管或销毁。
整个作案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吴越忠都处理的相当干净,销赃也有专门的渠道,所以对于警方来说,侦破起来相当困难,几乎是没有任何方向。
但是随后神奇的事情就出现了,4月18号这天,抚顺市站前派出所突然收到了一封举报信,举报的人姓佟,他的信里是这样说的:
我开了一家计算机配件经营部,1988年的时候,我的店被人偷了一次,我怀疑是一个叫吴越忠的人干的。
由于这已经是五年之前的盗窃案子了,而且举报人只是怀疑而已,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所以当时这封举报信并没有被重视,一直就扔在那里没人管。
但是随后有一名警察无意中看到了这封举报信,一下就引起了他的注意,因为他当时正在负责的案子,就是那起3月11号晚上发生的金海电器计算机维修中心被盗案。
这些案子中同样丢失了价值不菲的计算机配件,在1993年的时候,电脑还是个稀罕物件,更何况是1988年了,那东西更少。
普通人就算把这些东西白给他,他拿回家都没有用,既然目标明确是奔着这些东西来的,说明案犯肯定知道东西的价值。
根据这名警察的经验,很多盗窃犯作案都是有惯性的,第一次偷了这种东西,下一次还会去偷这种东西。
那个年代计算机配件被盗的案子少之又少,既然这两起案子有关联性,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这名警察决定去调查一下举报信上的那个吴越忠,结果不查不要紧,一查果然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