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琛睡得香甜。
一梦到三更,自然而醒。
那疲惫的精神,也恢复了些许。
起身后,他看向屋子里的诸多纸人,将它们都收了起来。
就算是被人喝骂嘲弄,也只会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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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壮不解,“盘缠……盘缠咱们去抢就是了,来这坟头山上做啥?”
缓缓靠近!
那不是自投罗网么?
心头也明悟过来,定是因为离本体太远,支撑不住了去。
捕房很快来人,将两个泼皮无赖,一同捉走。
瘦小那人唤作刀脸,高壮那厮都称大壮,俩人都是县里出了名的泼皮无赖,常行些欺男霸女之事。
据书中记载,哪怕没有法力,也能凭借精神,操控纸人行动。
“别看不起看坟的!”刀脸冷笑一声:
“今儿早的时候,我躲在桥洞下,亲眼看见那看坟的去春风楼买了吃食儿!若是一贫如洗,他敢往春风楼跑的?
更何况,他在陵里卖纸人香蜡那么多年,又无大开销,多少攒了些钱财,足够咱们逃命去了!”
大壮这才恍然大悟,但仍有疑问:“可这穷酸看坟的,也能有什么银子?”
只是,二人并不知晓的是,一只灰暗的乌鸦,正在他们头顶的树梢上,将一切听在耳朵里。
那一刻,刀脸与大壮虽然都是泼皮无赖,但也只敢欺软怕硬,哪儿见过这般恐怖之事?
当即吓破了胆,朝山下的方向夺路奔逃!.
翌日。
所以哪怕受了委屈,也只得打碎牙齿和血吞。
思索之间,一个主意,在少年心头萌发。
后来,有些老光棍儿发现这女人疯癫的装扮下,模样倒是不错,便起了歹心,将其带进屋里,一番云雨。
简直就是遭了说书人嘴里无比严苛的酷刑!
那具尸首模样,柔弱的四肢被两个醉鬼粗暴地折断,浑身肌肤没有一处好地儿,下巴脱臼,眼眶暴突,死不瞑目。
那何止是惨死?
心头,难以平复。
这女人痴痴呆呆,说不清话,只会对着人傻笑。
“鬼……有鬼……鬼来了……”
余琛仿若真正地变成了一只飞鸟,遨游天地!
只是令诸多看客不解的是,这二人明明被捉了,却毫无反应,仍只是喃喃自语,浑身抖如筛糠!
后来,这事儿也被说书人记下,编作故事,在天桥上讲给大伙儿听。
清风陵下,刀脸大壮二泼皮已临近陵门,吹灭了火把,插进白雪土里,就要闯入!
但正当那时,大壮感觉背后一凉,下意识转头望去!
登时,浑身僵硬,牙齿大颤,发不出声来!
为首一人身形瘦小,满脸横肉,眼角一条刀疤划到下巴,仿若一条狰狞蜈蚣,颇为瘆人!
这异状,使得寻常百姓根本不敢靠近,立刻便报了官。
“刀哥聪明!”大壮咧嘴一笑,眼珠子咕噜一转,“正好,咱还想把那娘们儿挖出来,再看一看。”
如今这俩凶手,竟还打他一个看坟的主意?
说是两个泼皮无赖,淫虫上脑,害了人命,遭冤魂索命报复,痴呆傻了。
说罢,他手一挥,将杂乱的桌面清理干净,就此作法!
只见昏黄烛火之下,少年双手如影,纷繁往复。
——那傻女人,现在都还埋在清风陵里呢!
直到现在想起,余琛都只感觉一阵不忍。
刀脸不耐地转过身来,正对上一张白脸儿!
这事儿,还是那将女人的尸首搬上清风陵的搬尸人说给余琛听的。
直到三天前,喝醉了的刀脸与大壮强行将女人带进屋里。
别说余琛,就是那见惯了各种凄惨死状的搬尸人,都一阵恶寒。
“鬼啊!!!”
可就在几天前,这俩飞扬跋扈的泼皮无赖,终于是惹出了大麻烦。
他认得这俩人。
惹得百姓苦不堪言,但无奈这二人皆加入了一个名为“黑水”的匪帮,加上刀脸凶残狠辣,大壮一股子蛮力,一般百姓压根儿不是对手。
借着火光,余琛看清了两人的样貌。
好奇之下,纸鸦转头望去。
女人本就呆傻,无亲无故,自然无人理会。
那脸上苍白如纸,眼眶却是一片黝黑空洞,遍布血污,三尺红色垂下,披头散发!
仿佛正对着他,吹气儿呢!
也让女人在县城里活了下来。
一八五.二四八.一八五.三五
按照那梦境中练习了无数次的方法,余琛双目一闭,心神凝聚到那纸鸦身上。
“你个狗娘养的,真是杂种!”刀脸笑骂一声,也不阻拦,只是提醒道:“先干正事儿!”
那一刻,无法形容的恶寒,从刀脸心尖儿上升起!
他猛然后退,一